怎么抵扣?赡养老人可抵个税 除了亲生父母赡养公婆要不要专项扣除?
历经今年6月初审和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, 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月8月27日召开的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。值得关注的是,此次决定草案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
赡养老人支出,扩充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。
这种尊重民意、实事求是的态度值得肯定, 重要的是,赡养老人支出可抵税,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让美德由义务 多的向责任转移。很显然,现实中,有的人以负担重,既养小又养老为理由,推卸孝老敬老的责任。此次既有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,又有赡养老人支出专项扣除,作为子女,就难以找到推卸养老责任的理由。
老龄办数据显示,到2017年底,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.41亿,占总人口比重17.3%。预计到2050年前后,这一比例将达34.9%。现在赡养老人基本上90%是居家养老,7%是社区养老,3%是机构养老。所以说,赡养费确实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。
好事还要办实,实事 要办好。对此,要尽快通过法律授权,在实施条例中尽早明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,比如赡养费如何确定?在专项扣除中,对儿媳来说,除了赡养亲生父母,
赡养公婆要不要专项扣除?这都需尽早明确下来,给出一个实施的时间表,否则,如果以各种理由拖下去,老百姓的获得感就会打折。同时,为了减少不 的分歧,相关部门还要加强普法宣传。
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,一般按此履行赡养。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,此时,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。那么,此时的转项扣除就应该及时跟上。再比如,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、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,那么儿媳和女婿就不要为没有双份的专项扣除而不平。当然,儿媳和女婿也不能因此就当甩手掌柜,该承担的还要承担。
个税法二审!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
划 :
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,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,即每月5000元不变。
新变化是,
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。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、继续教育、大病、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,增至五项。
新个税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, 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向大会作 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(草案)审议结果的报告。
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,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。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、继续教育、大病、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,增至五项。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,为了
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,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,工薪独生子女家庭居多、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,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,也予以税前扣除。
徐辉在报告中指出,这次改革,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,增加专项附加扣除,优化调整税率结构、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,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,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 趋合理,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,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关于个税起征点,记者发现,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,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,即每月5000元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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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下午,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。二审稿明确,新个税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北青报记者注意到,本次二审稿中,将
“赡养老人支出”也予以税前扣除,但个税起征点仍为每年6万元(每月5000元)。